【學程課程一覽表】

(適用第97學年度第學期起申請修讀本學程學生)

課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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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數

開課單位

備註

線性代數(一)

3

應數系

機率論(I

3

應數系

個體經濟學

3

財管系
企管系
政經系

財務管理

6

財管系

統計學(I
或統計學(上)

3

應數系

*管院學生詳見備註2

計算機程式

3

應數系
電機系

微分方程(I

3

應數系

數值分析(I

3

應數系
資工系

機率論(II

3

應數系

統計學(II
或統計學(下)

3

應數系

*管院學生詳見備註2

高等微積分(I

4

應數系

高等微積分(II

4

應數系

實變函數導論

3

應數系

數理財務導論及實務分析

3

應數系

會計學

6

財管系
資管系

總體經濟學

3

財管系

投資學

3

財管系
企管系

中級財務管理

3

財管系

期貨與選擇權概論

3

財管系

股價行為文獻經典選讀

3

財管系

金融市場交易機制實務

3

財管系

計量經濟學

4

政經系

※財務時間序列分析

3

應數系

※隨機過程

3

應數系

※數理財務理論與模型

3

應數系

※數理財務

3

應數系

備註:

1.微積分(6學分,應數系或管理學院)為先修課程。

2.學生以管理學院統計學(6學分)抵免本學程之必修統計學,於本學程中一律以3學分計算。

  3.本學程規定之結業學分總數至少33學分,其中修習他系開設之學分數不得少於18學分。
 選讀學程學生所修習之學程課程中,至少應有九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所、雙主修及輔系之課程。

4.課程若有異動,先提整合學程委員會討論通過,再提教務會議審議通過方可施行。

5.修讀本學程學生,其以前修習課程及學分數之抵免,由本學程負責人認定。

6.※記號為研究所課程。

◎97學年度第2學期以前已核准修習學生得選擇適用新課程或原課程規劃。

 

若有問題歡迎寫信給chenmr@math.nsysu.edu.tw